浙大税务专业学位建设系列讲座第47期顺利举办

2025年5月23日,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中心副主任朱炎生教授受康笛副教授邀请,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vwin德赢AC米兰合作530室作了“浙大税务专硕学位建设系列讲座”第47期讲座,主题为“跨境利润征税权划分理论的历史演变”。
讲座伊始,康笛副教授对朱炎生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其背景。朱炎生先生是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法(含国际税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康笛副教授表示,在过去的几期浙大税务专硕学位建设系列讲座中邀请到了很多业界专家,每位嘉宾的介绍都不断凸显了国际税的重要性,所以非常期待朱炎生教授从法学这个特别的视角分享他对国际税的理解与看法。
讲座伊始
本次讲座内容广泛且深入,从理论层面详细的分析了“跨境利润征税权划分”的现状及演变过程。首先,朱炎生教授介绍了基于居住国与来源国的二分法的现行国际税制主要框架,在主权国家为生存发展而进行的多方面交往中,这种二分法广泛体现,而国际税收领域,二分法的核心便是居住国与来源国的划分;同时他强调国际税收体系仍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针对共同税基征税,从实质角度看,核心在于合理分配征税权,并强化反避税及防止有害税收实践的举措;从程序方面来讲,重点则是推进征管合作。
朱炎生教授介绍现行的国际税收机制
随后,朱炎生教授介绍了现行的国际税收机制背后的原理,以受益理论和负担能力理论为基础,着重介绍了1923年报告所阐述的经济忠诚理论。该理论认为,凡是能增强纳税人获取财富与消费财富能力的要素,均构成相关国家对纳税人课税的依据,这些要素与纳税人形成“经济归属关系”(economic allegiance);所得和财产的来源地、坐落地以及纳税人的永久居所或住所,是反映经济归属关系的主要要素,且针对不同类型的所得和财产,这些要素所体现的经济归属关系强弱程度存在差异。为消除双重征税,报告提出全额扣税法、全额免税法、税收分享法和划分所得法等方法,主张建立以全额免税法为基础的全面居住国税收管辖权。
朱炎生教授介绍价值创造理论和BEPS报告
最后,朱炎生教授介绍了价值创造理论和BEPS报告。2013年的BEPS报告围绕价值创造理论展开,核心主张为税收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以实现所得来源国与居住国之间相对公平的税收权益分配。在实践层面,BEPS项目第8-10项行动计划直接以价值创造地为依据划分税基,将理论落地为具体的税收规则制定行动,为国际税收领域中税收权益的合理分配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在理论层面,双支柱政策对价值创造理论进行了整合,价值创造理论没有发生范式的革命,只是解释的角度不同,从供给侧去强调利润只能在供给侧进行分配。但在数字经济模式下,中国以及非洲等小国家只是需求方,不符合价值创造地的要求,无法分到适当的税收收入,这也是现在及未来我国在国际税收方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讲座结束全体合影
在本次讲座中,朱炎生教授从国际税制的主要框架入手,深入分析了跨境利润分配方式的演变及其背后的原理,并介绍了现行国际税收制度背后的原理与我国面临的风险,还对未来的国际税收机制进行了预测。整场讲座见解独到,综合法学与经济学多维度的视角,帮助在场师生对国际税与跨境利润征税权的划分有更全面的认知,获得现场师生的一致好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与合影留念中圆满结束。
(图文:王亦昜)